发布时间:2017-09-29
9月27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批复了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(2016年-2035年)》。国务院在明确北京城市发展新目标的基础上,给出了加强“四个中心”功能建设、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、严控城市规模、高水平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、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十一条批复意见。
据新华社消息,9月27日,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了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(2016年-2035年)》。
根据新华社披露的批复全文,国务院在明确北京城市发展新目标的基础上,给出了加强“四个中心”功能建设、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、严控城市规模、高水平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、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十一条批复意见。
未来,北京将作为全国政治中心、文化中心、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,在新版《总体规划》的指导下,建设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、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国首都、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。
以首都为核心建世界级城市群
随着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(2016年-2035年)》正式获国务院批复,新时期的北京城市定位得以确定。
批复认为,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,是全国政治中心、文化中心、国际交往中心、科技创新中心。北京城市的规划发展建设,要履行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工作服务,为国家国际交往服务,为科技和教育发展服务,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基本职责。
建设北京的目标,是要“建设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、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国首都、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”。
新的城市定位,也使得新版北京总规有了新的特点。批复指出,新版北京总规“注重长远发展,注重减量集约,注重生态保护,注重多规合一”,符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,对于促进首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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